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绍越市监罚字〔2019〕1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监管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如下: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8
    决定机关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高嵩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