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东(消)行罚决字[2021]01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给予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7
    决定机关 东城区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