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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乌六运罚【2021】060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正)第22条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3月28日10时30分,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有8辆车主要在乌昌地区拉运氧气、柴油,经进一步检查发现,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涉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1
    决定机关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米东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