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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下公(消)行罚决字〔2019〕12000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西联停车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杭州西联停车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下城区东新路666号西悦生活广场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给予杭州西联停车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下城区大队 2019年1月10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0
    决定机关 下城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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