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佛禅城综区决〔202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当事人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系佛山市佛山大道东侧、紫坊西街南侧地块商住项目17栋及地下室工地的施工单位,我局于2021年11月8日10时50分至11时20分,在上述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的出入口通道有泥土,当事人在该工地的施工占地面积为3167.24平方米。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17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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