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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天人社监罚字[2018]第C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支付8名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7
    决定机关 天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