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湘郴北湖)安监煤监股罚单〔2020〕bhqylt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壹万玖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综上所述,拟对你矿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分别裁量,合并处人民币肆万陆仟元(¥46000.00)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14 |
决定机关 | 郴州市北湖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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