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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公海(江)行罚决字[2019]503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3月4日14时许,民警在对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21层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没有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未及时处置公司网站“www.hitsc.com”的系统漏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责令限期三日内改正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04
    决定机关 海曙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