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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遵综执0801处字〔2021〕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83680.29平方米土地退还至虾子镇红旗村村民委员会。2.罚款83680.29元(大写:捌万叁仟陆佰捌拾元贰角玖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2
    决定机关 遵义市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