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遵综执0801处字〔2021〕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20468.82平方米土地退还至虾子镇红旗村村民委员会。2.罚款120468.82元(大写:壹拾贰万零肆佰陆拾捌元捌角贰分)。3.没收非法财物: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3417.63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02 |
决定机关 | 遵义市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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