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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海)应急罚〔2021〕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定期组织演练、未按规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6
    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