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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达川森公林罚决字【2017】第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行政处罚内容 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7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9
    决定机关 达州市达川区森林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