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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即市监行处字〔2020 〕16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哄抬价格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肆仟零伍拾元玖角(¥4050.9)2、罚款贰万贰佰伍拾肆元伍角(¥20254.5)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0
    决定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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