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鹤壁市鸿昌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060376****89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611民初1058号
    案号 (2021)豫0611执95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09-1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鹤壁市鸿昌实业有限公司给付杜社平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郭志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300元,财产保全费2020元,共计632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