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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鲁银监)罚字〔20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1.向四证不全的项目发放贷款;2.资金流向监控不严,致使贷款资金被用于交纳土地出让金;3.对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跟踪检查不力;4.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项目性质变更。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06-04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