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三亚海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6020068****09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9006民初2242号 |
案号 | (2021)琼9006执3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海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解除原告三亚众智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三亚海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8年 5月 4日签订的《万宁山钦湾项目代理销售合同》。二、被告三亚海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三亚众智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 10司返还销售保证金 100万元及赔偿原告三亚众智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因解除合同受到的经济损失(原告三亚众智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因解除合同受到的经济损失为:以销售保证金 100万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一年期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从 2019年 4月 6日起计算至销售保证金 100万元返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三亚众智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6971元,由被告三亚海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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