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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二稽罚[2019]227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志启电器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你单位2017年在杭州南方机电市场采购材料时,取得第三方即温州市凯磷顺建材有限公司虚开的代码3300172320,号码49203004共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间2017年12月21日,金额77669.9元,税额2330.1元,价税合计80000元,开票内容是“电缆”,发票于2017年12月入账,在当月结转全部票面成本,并于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三条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少缴税款处以60%罚款4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30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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