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泰银保监罚决字〔202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规将抵押登记费或抵押品评估费转嫁给贷款客户承担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农行东平县支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负领导责任的赵峰警告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30 |
决定机关 | 泰安银保监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赵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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