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榕台市场监管义罚字【2020】16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应办理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办理,对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26 |
决定机关 | 义洲市场监督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褚瑞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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