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濮华)食药监食罚【2017】0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流通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经营的”海悦泡豇豆(酱腌菜)“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8
    决定机关 濮阳市华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