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监处字〔2021〕43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落地扇产品,并对当事人作如下一般行政处罚:一、罚款257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1667.4元。三、没收不合格落地扇3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03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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