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沂执法行处字(2017)第9007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城乡规划管理 |
行政处罚内容 | 1、限你单位30日内补办《建设规划许可证》;2、并处罚款人民币316474.6元(大写叁拾壹万陆仟肆佰柒拾肆元陆角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9-01 |
决定机关 | 临沂市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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