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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东市监罚字〔2021〕4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2
    决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