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吸收铁基器械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611262095.X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6155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30 |
申请公布号 | CN108261559B | 申请公布日 | 2021-07-30 |
分类号 | A61L17/10(2006.01)I;A61L17/12(2006.01)I;A61L27/04(2006.01)I;A61L27/18(2006.01)I;A61L27/58(2006.01)I;A61L27/54(2006.01)I;A61L31/02(2006.01)I;A61L31/06(2006.01)I;A61L31/14(2006.01)I;A61L31/16(2006.01)I | 分类 |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
发明人 | 孙宏涛;张德元;胡军;陈丽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元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平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五和大道锦绣科学园4栋4楼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的可吸收铁基器械,包括铁基基体、与所述铁基基体接触的含锌保护体、以及与铁基基体和/或含锌保护体接触的可降解聚酯。含锌保护体的质量与铁基基体的质量之比范围为1:200至1:2。所述可降解聚酯中,分子量小于1万的低分子量部分的质量分数小于或者等于5%;或者,所述可降解聚酯中,残留单体的质量分数小于或者等于2%。本发明通过控制可降解聚酯的降解过程,使得器械可以在含锌保护体的保护下维持1至6个月的结构完整性;且避免含锌保护体腐蚀生成大量锌离子、产生细胞毒性;并且在植入1至6个月后,器械上仍然剩余足量的可降解聚酯以加快铁基器械的腐蚀,避免铁基器械长期存留人体导致的不良反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