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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公(瓜沥)行罚决字[2021]110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28日,瓜沥派出所民警在萧山区瓜沥镇横埂头村建设四路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织造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行招录保安员陈某、高某后,未在两人从事保安服务30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8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瓜沥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