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确真证据采集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910555600.7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339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13 |
申请公布号 | CN110233996A | 申请公布日 | 2019-09-13 |
分类号 | H04N7/18(2006.01)I; H04N5/76(2006.01)I; G06Q30/00(2012.01)I | 分类 | 电通信技术; |
发明人 | 吴勉之; 何礼秀; 傅暘 | 申请(专利权)人 | 艺生活(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艺生活(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及后门39幢2层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属于证据采集技术领域,尤其为一种艺术品确真证据采集方法,针对现有技术无法准确的对艺术品进行确真证据采集工作的问题,现提出如下方案,其包括以下步骤:S1:构建取证环境:取证环境为一个面积不低于30平米、监控无死角、具备一台人工智能溯源机、五台连接存证仪摄像机、一台存证仪的房间。本发明规范了艺术品确真证据的采集流程,可靠地实现从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排他性四个维度对艺术家身份、艺术品原创性、艺术品载体纤维三个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准确取证,使得取得的证据能够证明:艺术家本人证明艺术品是其本人创作,所采集的艺术品载体纤维信息就是艺术家证明为其本人创作的作品的载体纤维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