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上)市管罚处字〔2019〕1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拟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依法扣押的男款运动休闲健步鞋(商标:TFO,货号:TFO-811896)2双;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壹拾叁元柒角(413.7元);3、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壹元玖角叁分(1181.93元)。当否,请领导审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08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肖红波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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