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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河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1.股东以非自有资金违规入股2.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薄弱,未对应纳入集团客户管理的企业进行统一授信
    行政处罚内容 1.对天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责令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2.对天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薄弱,未对应纳入集团客户管理的企业进行统一授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责令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3.对范志刚处以警告;4.对蒙继权处以警告;5.对钟盛强处以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5
    决定机关 河池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政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