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桂林市桂强汽修美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强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22824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4)秀民初字第1073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5)秀执字第0002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12-23
    发布日期 2015-12-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与2013年10月10日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 二、被告与2014年12月12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0万元及至2014年10月16日止的利息6393.32元、罚息1521.27元; 三、被告于2014年12月12日前给付原告律师费4万元; 四、被告强华、蒋丽萍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15192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759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596元由被告负担并于2014年12月12日前给付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