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伊区市监西所处〔2018〕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所得15元人民币;二、没收“伊州河”酸奶18盒、无标签薯片18盒、无标签咸菜6盒;三、罚款5000元人民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24 |
决定机关 |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