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青)市监(广)罚决〔201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广告发布费用3000元,并处以罚款6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9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28
    决定机关 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许运交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