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赣市市监稽经开罚决字〔2020〕5-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虚假宣传 |
行政处罚内容 | 1.对其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罚款20万元;2.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罚款7.74万元;3.对发布禁止情形的广告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综上,以上罚款合计27.74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30 |
决定机关 |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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