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穗开房罚决字〔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车位租售方案和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在现场公示未满30天,租售方案、现场公示情况的公证文书未报我局备案,违规提前进行车位出租,收取租金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7天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0
    决定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