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宝光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卓祥御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865279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621民初2867号 |
案号 | (2018)皖0621执84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5-17 |
发布日期 | 2018-05-3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宝光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淮北顺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淮北顺通公司因涉案钢结构厂房主体(钢柱)不合格所需维修、整改的费用378129.9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72元,鉴定费20000元合计27272元,由被告安徽宝光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