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婺源县百星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春红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1054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婺民二初字第475号(2014)婺民二初字第475号
    案号 (2015)婺源法院执字第0013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婺源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婺源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3-18
    发布日期 2015-11-1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婺源县百星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深圳市古川工业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二万九千八百五十元,赔偿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二万九千八百五十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3年11月3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完毕,本案受理费二百九十二元由被告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