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舟市监处字〔2019〕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2)项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扣押的264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罚款人民币3万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0
    决定机关 舟曲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