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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公(北干)行罚决字[2017]158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08月28日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08月28日,北干派出所民警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号的杭州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1、单位内部未落实值班制度、巡查制度;2、未按要求安装监控、报警器等技防措施;3、未按规定安装门禁系统、电梯梯控系统。2017年8月31日,萧山区公安分局对杭州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2017年9月27日,北干派出所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杭州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落实值班制度、巡查制度,未安装、使用门禁系统等的整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八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红璞世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分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0
    决定机关 萧山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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