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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Z10012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违法建设部分建设工程造价10%即人民币柒仟叁佰零壹元贰角捌分【37.2(㎡)×1962.71(元/㎡)×10%=7301.28(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4
    决定机关 莆田市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