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市久隆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080147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312民初9987号
    案号 (2017)苏0312执347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9-13
    发布日期 2018-03-0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军、徐州市久隆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张成侠工程款15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本金150000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1年1月23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30元、公告费606元,共计4936元,由被告王军、徐州市久隆建安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二份,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