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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市资规监字(2020)9-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三座钢构框架,一座办公楼地基,占地面积共6.028亩);二、对非法占地6.028亩(4018.7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2元罚款,共计肆万捌仟贰佰贰拾肆元整(48224.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2
    决定机关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