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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建城法罚字[2019]第11004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张贴案
    行政处罚内容 单位名称: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欧阳宝坤;2019年4月9日8时30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巡查至更楼街道仁汇路时,发现道路两侧墙体有3处张贴广告,经现场勘查,张贴广告A4纸大小,绿底,内容为:“碧桂园·望江台宣传,电话。”。经调查了解,张贴广告人为汤丹萍,执法队员电话通知其前往中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宝坤,汤丹萍为单位销售人员,3月25日因为碧桂园楼盘宣传,安排人员到更楼街道仁汇路张贴广告,于4月9日8时30分被执法队员查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清理完非法张贴广告;2、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6
    决定机关 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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