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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漳银监罚〔200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罚款,共计14131.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09-11-02
    决定机关 漳州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林霓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