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鹏锦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69****25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5203民初1885号
    案号 (2019)粤5203执72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7-11
    发布日期 2019-11-0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付还借款本金1365万元及该款利息(自2017年8月9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按年利率9.57‰计,自2018年7月2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原订利率加息30%计,已付还利息1683391.72元抵除)。 2、被执行人黄锦光、黄润楷、林强、黄彬、深圳市鹏锦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融鹏锦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被执行人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借款1365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