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皋城综罚字〔2019〕第6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贰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5
    决定机关 南通市如皋市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