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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三晶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原平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491998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合仲字第033号
    案号 (2015)合铁执字第0023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0-12
    发布日期 2017-05-02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合肥三晶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合肥市皖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7500000元及利息107295元(该利息计算至2014年1月14日); 合肥三晶电子有限公司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为标准,以750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1月15日起支付合肥市皖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利息和违约金,至款清之日止; 合肥三晶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合肥市皖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保全担保费33500元、财产保全费用5000元; 合肥三晶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合肥市皖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76000元; 合肥三晶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合肥市皖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由你公司承担的仲裁费54686元;刘原平、合肥宏圆机械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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