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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盱市监案字﹝2019﹞1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4吨(160包)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凹凸棒粘土(食品添加剂)2、罚款人民币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1
    决定机关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