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安监管罚〔2018〕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被处罚单位: 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31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吕正璋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2-08 |
决定机关 | 市安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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