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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应急罚字[2020]第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2020年4月7日13:40许,嘉峪关思安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处罚决定:罚款2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3
    决定机关 嘉峪关市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