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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住建罚字〔2020〕第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7月26日,全省住建领域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通渭县第一中学教师教研用房工程,监理单位为定西市陇中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总监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监理资料不全且有造假现象。
    行政处罚内容 定西市陇中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总监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监理资料不全且有造假现象。经调查核实,违反了《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罚叁万元整(¥30000.00元),并要求该公司及时整改,罚款于2020年8月13日全部缴纳。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3
    决定机关 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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