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五林中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128970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4民初4252号 |
案号 | (2021)京0114执865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北京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市五林中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贾文生返还原告徐华军借款本金及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的利息共计83.5万元,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12个月分12期付清,每月最低还款不低于6万元,但全部款项应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 二、被告天津市五林中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贾文生支付原告徐华军律师费3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付清; 三、若被告天津市五林中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贾文生未按期足期履行任意一期给付义务,则另需支付原告徐华军违约金10万元; 四、被告赵强就本调解书第一、二、三条确定的义务向原告徐华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责任后向被告天津市五林中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贾文生追偿;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